哈囉你好嗎,衷心感謝,珍重再見,期待再相逢。
第一次打Blog好緊張,若有不成熟的地方還請各位讀者見諒。
不過就現況來說,的確是重新開始拉...
 

 
一年多過去,歷經了人生中極度魯宅到破表的時光(其實現在也還是個魯宅),
因為朋友的LINE訊息,讓我有機會能夠再度隻身前往補習班以外的其他地方,
雖然此行的主要目的是要送東西過去就是...
 
朋友丟了兩間提供brunch的餐廳給我,
第一個是日式brunch,但是一看到300元起跳的餐點,縱使各方面都很吸引人,但只得忍痛放棄。
接著又丟了第二間,也就是本文要提及的地方,
畢竟太久沒有「拔草測風向(?)」,看到價位還可以就隨之一口答應了。
 
孰料,原本約好九點要在目的地集合,
還在睡夢中的我,接到了朋友打來的電話,定睛一看時間,8點59分!!!!
不知道是手機的鬧鐘沒設震動還是怎樣,難怪怎麼覺得睡得比較安穩
用沙啞的聲音跟朋友道歉後,就用最快的速度在45分鐘後便抵達了餐廳。
 
 
果然我掰前言的功力還是跟以前一樣一流。
 
JOY TOWN 為「NEW HOUSE」旗下的餐廳,
NEW HOUSE 個人是沒去過拉,之前是因為既期待又怕受傷害,看到的評價都是正反不一;
然後又是「就算時常路過也沒辦法去吃」的狀態。
之後會不會再回去踩雷?老實說我自己也覺得是未知數。
 
至於「JOY TOWN」,店家直接給了中文叫做「忠義堂」,
突然某首歌就直接在腦海中響了起來,想當初那檔連續劇是大家心中的回憶阿(嘆氣)~
 
一路狂飆到這裡來,又是遲到45分鐘,
看見裡頭貌似客滿而且朋友還沒到,自己就先進去找位置坐了。
 
裡頭的內裝就不方便帶了,因為是客滿的狀態,
一樓約三分之二的空間是廚房,二樓雖然視覺上看起來有點擠,但在其中穿梭是沒問題的。
兩邊都有落地窗,因此採光甚好,不過還是有用簾幕去遮光。
 
 
入店的時候,裡頭就只剩下窗邊高腳椅的位置,
唯一的缺點就是沒有地方可以放包包,椅子也不是有椅背的那種,
所以就只好把相機包放地下,包包放大腿上...
 
菜單很有NEW HOUSE的風格,潮潮的(?)。
 
 
 
 
大致查看了一下菜單,還蠻四平八穩的。
原本想要點份久違的班尼迪克,但是底下竟然沒有「以上餐點有提供飲品跟湯品」,
於是就只好改吃別的了...
 
▲美式牛肉起司培根堡 $250
 
約莫等了七分鐘,我的brunch上桌!
漢堡類跟帕尼尼盛裝的器具是木製的托盤,
由於店家內有裝設運送餐點的電梯,所以降低了翻倒的風險。
另外服務生會給你一個袋子,可以夾著漢堡來食用。
 
不過我吃漢堡是刀叉派的..... (?!)
 
 
朋友看到漢堡的第一個反應是「麵包也太大了吧」,
而的確,從「小鳥胃」退化成「螞蟻胃」的我,吃到最後便是要跟這麵包搏鬥。
至於裡頭的食材,就都還okay,唯獨牛肉排切下去後,部分的肉就散開了。
 
整體來說就是有到水準,但是亮點沒這麼大。
 
至於那一小碟的高麗菜絲,上方淋的醬是以優格為基調,
朋友覺得不錯,個人則是覺得它的醬料還蠻好搭配生菜入口的,畢竟有些人不喜歡吃生菜。
 
 
我的壞習慣是,喜歡的都放到最後才會吃,但是通常都會放到涼掉。
於是我又再度miss掉了熱騰騰的薯條跟雞塊,
吃了兩根「回歸成馬鈴薯」的薯條後,便請服務生打包了。
 
傍晚肚子餓,就把它拿去怒微波一波,感覺真的超棒(?)。
 
▲紅茶拿鐵 (熱) $90
 
飲品跟湯品可以選擇歐風濃湯、咖啡、奶茶跟紅茶。
奶茶直覺想可能是用奶精泡的,所以就貼錢換了放牛奶的奶茶。
貼換其他飲品可以折抵該飲品30元。
 
這杯我也是放涼了才喝完,基本是奶味大於茶味,
味道沒什麼好挑剔的,是杯樸實的紅茶拿鐵。
 
▲起士牛肉煎烤三明治 $190
 
朋友點的brunch,麵包有巧巴達、佛卡夏、丹麥吐司可選擇,
然後我幫朋友選了熟悉的佛卡夏麵包。
過程中他對這盤沒什麼意見,除了他喜歡的起司量不夠多之外,
總體上看反應應該是還好。
 

 
此行主要的目的是聊天拉,吃的部分就倒是隨意。
 
若是想要純用餐的話,JOY TOWN 是個還不錯的點,
看一早就馬上客滿的狀態便能得知,因此建議先訂個位會比較保險。
中華路的東側雖然建案一直蓋,但目前這裡大體上是個寧靜的好地方,
個人比較擔心若是店家東側的空地蓋起大樓來,視野跟採光也會受到影響。
 
但如果是要「尋寶」的話,尚還不足以成為「寶藏」的程度。
 
久違的首PO就在此告一段落,有機會的話再見吧~
現在首要想做的事應該是,將積藏在相機記憶卡中的這一年來拍的照片都挖起來整理一下..
如果我想弄的話(?)
 
 
 
 
JOY TOWN 忠義堂 美術館店
TEL: (07) 555-5917
Business Time: 週一至週五 10:00~22:00
         週六、週日 09:00~22:00  (供餐時間為21:00止)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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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uz L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